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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4-05-13    作者:谢保平律师
*案情最新进展,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易联众24
*众(300096)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2024年5月8日,易*众发布公告,同日收到立案告知书。
问题:公司被指控未能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这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行动:因此事,中国证监会对易联众下发了立案告知书,编号为证监立案字0282024004号。

*违规依据
2024年5月8日,易*众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4004号)。

*众索赔条件,易*众索赔的时间
2018年6月12日至2023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300096易*众,且在2023年11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谢律师表示,*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索卫律师团队了解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众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易*众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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