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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与地点

发布日期:2013-12-18    作者:110网律师
 继承开始的通知
 
  继承开始后,由于种种原因,有的继承人可能不知道继承开始的事实。因此,继承开始后,应将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通知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以便其及时处理有关继承问题。这是继承开始的一个必要环节,也是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的一个前提条件。
 
  《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则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负责通知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单位,如有隐瞒继承开始的事实,造成其他继承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继承开始通知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负有通知义务的继承人或单位,应当及的发出通知;通知的方式可采取口头、书面方式,也可以采取公告方式。
 
  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地点
 
  继承开始的地点,是指继承人参与继承法律关系,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是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的地方。在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对继承开始的地点有明确规定。日本、法国和瑞士等国家规定为被继承人住所。我国继承法对继承开始的地点没有明文规定,通常以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或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
 
  确定继承开始地点的意义。确定继承开始地点有利于查清被继承人的遗产;有利于继承人参加继承、接受遗产;有利于在确定继承开始通知人与遗产保管人;继承开始的地点还决定继承纠纷的诉讼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项规定:“因继承遗产引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的开始亦即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因此,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时间也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相互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人的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继承开始的时间不同于遗产分割的时间,它具有法定性和强行性,不能由当事人商定,也不能任意改变。正确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以上是介绍的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与地点的全部内容。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产应由一定的人加以保管,保管人可能是继承人,也可能是非继承人。
 
 
 
律师介绍
王小杰,法学硕士,共产党员,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特长:民事法律,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刑事辩护 业务范围: (一)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接受委托,提供工商档案、房产档案、人口信息、车辆信息查询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七)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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