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 劳动者可要求补缴
发布日期:2014-02-27 作者:蔡明红律师
【律师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因此酒店除应负行政责任外,还应当对你应享受而不能享受的失业保险的实际损失负责。
贴“友情提示”公交公司也不能免责
【网友李先生】:我67岁了,在乘坐公交车时,因路上颠簸,我被撞倒玻璃窗上。公交公司已提示“”因路上颠簸,谢绝65岁以上的老人乘坐,如执意乘坐,造成损失一概不负责任。”请问,我能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吗?
【律师说法】可以。我国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合同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就是说,只要承运人证明不了旅客的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或非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承运人就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法律附加给承运人的责任,绝不是承运人一纸“提示”就能免除的。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关于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 关于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 如何依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失业保险争议
-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否受案?
- 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失业后如何维权
- 审理期间补缴失业保险 单位迟延缴费仍应赔偿
-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能否要求劳动者缴纳抵押金?
- 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法院: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认定存在劳动关
-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吗?
- 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法院: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认定存在劳动关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运用多元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 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委劳务公司反向劳务派遣无效
- 关于XXX公司应否支付陈XX 2020 年 9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
- 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陈*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 杨*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明**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 波***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劳动争议
- 李*娟诉被申请人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郑*富与被申请人云南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刘*与被申请人云南亿**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徐**、四**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 如何认定外卖手与实际派单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遭遇无故辞退,劳动者如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