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其他经济案例 >> 查看资料

许某与北京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一案

发布日期:2014-05-20    作者:110网律师
原告:许某,男 ,1973年6月21日,汉族,江苏省瓦窑镇某村 农民,
被告:北京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某村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05年1月1日,原告及案外人莫某和被告签订了租赁协议,被告将位于昌平区某地承租某村的6亩农田地转租给原告和案外人莫某,每年的房租为3600元,2007年该村因为经济发展和被告解除了合同,双方以法院的判决解除了租赁合同,该村向被告支付了860万的违约金,同时要求被告 在2个月之内腾出空地,因此被告就向原告发出了通知了,要求原告爱在近期内腾退房屋,但是双方因为补偿的标准不同,产生了纠纷,原告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
为了查明原告损失的承担,在法院的指定下,原告申请了房屋鉴定中心,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了鉴定,房屋等设备及附属物的价值为36378元,房屋的价值为23085 元  ,但是被告辩称双方的合同是种菜的土地租赁合同,不是土地补偿的合同,同时 在2009年因为被告没有经过当年的年检,而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是法院认为虽然被吊销,但是被告仍然有主体的资格,被告提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没有提出合理的证据!因此法院最后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赔偿!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了上诉,因为上诉的理由不足,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备注:本案的代理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毛延亮教授 
//www.jieruilaw.com/view-565-1.html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