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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发布日期:2014-09-18    作者:110网律师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二)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正常情形下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工龄满10年;女干部满55周岁,工龄满10年;女职工满50周岁,工龄满10年。2.退休年龄仅适用于干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近年来,法定退休年龄的适用范围已不再局限于全民所有制的工人,已经推广适用于所有城镇企业职工了。但农民尚不存在明文的、硬性的法定退休年龄的问题。


    邹超律师,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工伤、交通事故。联系电话:15225062852。自工作以来专注于公司法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对各类企业的法律事务维护和风险控制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为多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供稳定、优质的法律服务,协助公司解决各种类型的法律纠纷。目前正提供法律服务的企业包括多家河南省知名企业,内容涵盖教育培训、制造业、物流企业等多个领域。服务种类涵盖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劳资纠纷、公司治理等多个领域,并代理公司参与了大量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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