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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责任引起的纠纷案例

发布日期:2014-12-14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
李某从事个体运输,2007年5月接到某运输公司的电话,要求李某到某钢材公司运输一批钢管到运输公司,然后由运输公司再根据钢材公司的要求将货物运往外地,运输费用由李某与运输公司直接结算。李某接到指示后,遂到钢材公司搬运钢管,到了钢材公司后,李某发现钢管的长度超过了车辆的核定承载范围,遂请示某运输公司总经理马某,马某指示李某继续承运,并同意给李某增加运费。李某于是将货物按照运输公司的要求运输到了指定地点,时间已是下午16时。李某急于将货物卸完回家吃饭,遂帮忙与运输公司一起卸货,在卸货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李某在将铁丝剪断瞬间,因钢管过长从车上滑落,正好砸中了李某的左腿,致使李某左腿严重骨折。事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李某的妻子胡氏此时比较冷静,及时咨询了本律师,本律师建议立即进行证据保全。在与胡氏达成一致后,本律师立即赶赴现场找到现场人员和马某,就案件事实情况向对方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与马某就事实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后来,李某经过住院治疗好转出院,要求某进行赔偿,马某予以拒绝。李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马某支付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2万元。
案件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李某主张双方形成的是帮工关系,所造成的损失由马某全部承担。运输公司则认为,双方形成的是运输合同关系,李某受伤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致,损失应当由李某自己承担。双方对李某为运输公司运输钢管没有异议,争议焦点是由谁承担卸货责任。作为李某的代理律师,我们的观点是:卸货责任在运输公司,李某是在帮助运输公司卸货,双方之间构成帮工关系,帮工在从事帮工活动受伤,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李某只是从事运输业务,本案中所涉钢管属于特殊商品,货物的装卸应当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完成,而且钢管超过了车辆承载范围,李某既无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没有专业的卸载工具,不可能完成卸载任务,而且就双方约定的运输费来看也不可能包括装卸费用,因此卸货义务应当在运输公司一方,李某是在帮主运输公司工作人员卸载时,运输公司没有明确拒绝李某帮工,运输公司属于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结果:
法院根据庭审调查情况认为,李某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但是运输合同应当是到李某将货物运送至运输公司指定地点结束。本案中所涉货物,李某不具有专业的知识,也没有专业的装卸工具不可能完成卸货责任,运输公司作为专业的运输公司具有专业的人员、专业的装卸工具和专业的装卸知识,理应承当装卸责任。而且根据行业惯例,大宗货物的卸载责任均是由买受方或接收方承担。因此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帮工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运输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人民币12.75万元。
律师感言:
本案的诉讼较为顺利,较为关键的一点是李某的妻子胡氏法律意识较强,知道发生事情后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并保全了关键证据。在本案中如果在第一时间没有向马某保全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运输公司可能会抵赖,否认事实。虽然经过后期调查取证可能也会找到一些证据,但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较大,而且可能还要费一番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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