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应如何索赔?

发布日期:2015-01-13    作者:张颖律师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业务电话131 2683 7129 、、15333 142777  ,微信号:13126837129、公众微信号:zhangyinglvshi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没有跟职工协商,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单位,此举是属于违法的。又因职工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成已变更的职工的工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面对这种情况,职工应如何向用人单位索赔?接下来,张颖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案例
  2014年2月初,凌某进入某化工厂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包括有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的条款。同年9月2日,厂方未与凌某协商,擅自变更凌某的工作岗位。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由于凌某顶撞厂方的主管,化工厂遂以凌某严重违反厂方规章制度为由,让他结清工资后走人。凌某表示同意,但要求化工厂同时支付其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两项费用,以及额外支付其1个月工资。那么,凌某的上述各项要求合法吗?
  说法
  凌某与化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该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本案中,凌某存在顶撞厂方主管的情况,但事出有因,化工厂以凌某严重违反厂方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并不充分。因此,化工厂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凌某只能主张赔偿金。凌某在化工厂工作期限为6个月以上不满1年,其经济补偿是1个月的工资,即凌某有权要求化工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其赔偿金计2个月工资。化工厂在支付赔偿金之后,不用再支付经济补偿。另外,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凌某无权要求化工厂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额外支付其1个月工资。  1、劳动者在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等民商事纠纷等;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业务电话131 2683 7129 、、15333 142777  ,微信号:13126837129、公众微信号:zhangyinglvshi
电子邮件zhangying1410@126.com]  、 QQ 582943534
————————————————————————————————————————————————————————————————————
 
欢迎关注张颖律师微信平台,公众微信号:
zhangyinglvshi
 
张颖律师微信平台是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学院,和你一起探讨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13126837129、、15333142777
 回复数字查看往期精彩内容:
1”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
“2”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那个划算
“3”辞职后的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4”民间婚约彩礼涉及的法律问题
"5"交通事故司法解释30个实用问题
"6"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7”身份证复印件的签注书写方法
“8”被公安机关带走后的必备常识
“9”代孕出来的孩子归谁抚养
“10”买车您的多留心点
“11”购房产权问题、卖房户籍迁不出去
“12”退休金计算方法、余额宝风险
“13”婚外情如何举证、社保如何转移
“14”职场女性必备知识
“15”电子证据、短信等的举证办法
“16” 离婚时房屋的补偿办法
17” 车辆未年检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
“18” 如何购买商品房
“19”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20” 女生再婚要防止的骗术
“21”夫妻如何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22” 年假 婚假 产假 事假 病假的区别
“23” 劳动仲裁的程序
互动博客:
//zhangyinglawyer.fyfz.cn/
//www.9ask.cn/blog/user/gulang1/index.html
//www.lawtime.cn/lawyer/lll103713503103718597
//www.66law.cn/lawyer/gulang1/
//yinglvshi.findlaw.cn/
//gulang1.fabao365.com/
//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blog.sina.com.cn/u/3267281515
//user.66law.cn/index.aspx
//www.chinavalue.net/857029/Default.aspx
//gulang1.lawyer.m148.com/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