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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AA诉李BB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5-03-27    作者:申维丰律师
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孙AA,女,申辉律所委托人
被告:李BB,男
二、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2009年在北京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一子,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12年06月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被告男方抚养。但离婚后,孩子一直和原告女方在一起生活,且2013年06月起,被告从未也孩子生活,并未尽抚养义务,抚养教育费用均由女方承担,且男方与前妻还育有一子。
三、办案思路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www.shenhuilaw.com)接受孙AA委托后,承办律师仔细研究案情,为了能够让法官支持孩子抚养关系的变更,形成了如下办案思路,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具体思路一是男方长时间未尽抚养义务,抚养教育等费用均由女方承担;二是男方与前妻育有一子,而女方只有唯一一子;三是男方未有稳定住所,不利于健康生活,而女方有独立住房;四是孩子所上幼儿园就在女方居住的小区内,便于就近照顾孩子;五是女方所在单位可以为孩子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六是女方受过博士高等教育,可以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七是女方工作稳定,收入较高,而男方正处于创业阶段,事业收入不稳定;八是女方父母表态同意协助女方照顾抚养孩子,等等。申辉律师的上述办案思路均得到委托人孙AA的认同。
四、办案结果
在与申辉律师交涉前,原告曾多次表露对案件结果并不乐观,只是抱着试试的态度,但是委托申辉律师后,经过两次开庭,经过庭审举证质证,以及激烈的交锋,在强有力证据的支撑下,法院最终判决孩子由原告女方进行抚养,并且男方每月需支付女方抚养费人民币4000元,原告女方取得了完胜,委托人对判决结果相当满意。
五、办案心得
在委托人委托前,在同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内心较忐忑,曾问过我所律师是否能保证打赢,虽然我们对委托人的心情很理解,但根据律师行业准则,我们没有向委托人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经过我们对委托人的多次沟通和交流,委托人对我们的办案思路和诉讼风险有了一定了解后,毅然还是选择了申辉律师作为她的代理人,而判决结果即是申辉律师对委托人信任最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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