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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投资担保公司老板们为何频繁“跑路?

发布日期:2015-04-01    作者:110网律师
近一个月以来,济宁地区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类似的公司又频繁“跑路”、“关门”,引起全社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极大关注,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稳定局面,安抚投资者,也对“跑路”的投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了措施,尽快给投资者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
! I# g7 c. b, p回首济宁投资担保公司近半年的历程,目前经历了两波较大的倒闭潮,一波集中在2014年6月-9月份,一波集中在10月-11月份。根据公开报道,济宁目前已有30余家各类大型投资公司“跑路”、“关门”。11月24日,就此进行了再调查、再走访,得知开办投资担保公司门槛极低,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存在多处盲区,这也给谋取暴利心态的投资者以可趁之机。同时,向民间募集资金揽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犯罪成本也很低,更加助长了投机型担保公司“骗贷”的嚣张气焰。4 I5 j$ ~8 u! f
  开投资担保公司门槛低、投入少( M$ g# Q' Q# W$ l0 k
  在那些牛逼哄哄的担保公司老板跑路失联后,留下的只是那些装饰金碧辉煌的“豪华躯壳”和投资者的懊悔叹息。细心人发现,近两年济宁的各类投资担保公司遍地开花,堪比公厕多,主要集中在太白西路、红星东路、洸河路、吴泰闸路等路段,在红星东路兴唐国粹城楼下甚至不出百米就有两三家投资公司。官方数据统计,目前济宁市从事投资担保业务的公司共有1300余家,其中融资性担保公司44家
+ {& R; p, b6 a+ i+ \1 h24日,在汶上看到了跑路的杨兆金旗下的富民投资公司,上面宣称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云云。而知情知说, “杨开班的这家投资担保公司的几乎不用什么成本!,因为工商注册无门槛,上面写的注册资金100万,其实一般无人验资,如果真验资,可以周转资金,等验资过后想办法抽出来。今年3月以来,开办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不需任何费用,花钱的地方只是房租和购买办公设备,再雇几个人进行忽悠。”
2 B/ B' `6 b! T7 S2 Q% s) g在红星东路兴唐国粹城楼下,我们看到了新村投资当时租赁的办公区,据熟悉的邻居介绍,像这样一间250平方米左右的一楼临街门面,一年的房租也就是20万元左右,装修不到5万元,购买电脑、办公桌等设备,不到5万元,再印制一些小宣传彩页,然后招揽一批年轻人当员工,10人左右,底薪每人每月1600元,这些员工月工资算下来总共也就2万元。他还说到,“符合那些开业条件的话,就可以开张吸金了,只要激励政策好,有几个能说会啦的业务员,一个月一个合格的业务员就能忽悠100万元,一个月下来近千万的揽储,很是吓人的。”" k3 d& ~" f: O: ]$ T
  投资公司违法成本低! ?5 l8 o  _2 ]; K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非法集资公司出现?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开公司投入小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目前出现的几种情况,不外乎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有就是集资诈骗罪等。
+ C& b- I( s0 c; t;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为,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2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20万元到100万元,每增加损失3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o+ p9 N. F/ w5 l! n
所以,一些投资公司老板在吸收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后,做好善后就跑路,甚至自首也在所不惜。这也是民间盛传济宁某投资公司负责人跑路前给自己的直系亲属分别做好资金安顿后,亡命跑路后被抓且没有任何悔意,反而觉得自己一世英豪值了的原因!* W: @% E& z  R  y; p- I5 N
  “投资公司跑路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他们骗的都是百姓的血汗钱,这已经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群体,相关法规目前还不够完善,所以相关部门要重拳出击,加大司法力度,提高非法集资者的犯罪成本。”济宁知名律师张阳说。+ H2 R( D" h$ z( p
  一手吸金一手做“担保”
- C' E2 N+ B& _如今,一些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大多都声称做担保,但基本都未经注册,充其量只是一个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但事实上,济宁一些投资公司打着法律擦边球,从事的实质是金融业务,吸收公众存款,资金去向不明,有些甚至自己给自己做担保,注册两家公司,法人代表实为同一人。像汶上中联汇丰、汶上县奥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等多家公司实体其实都为同一人控制。据了解,正规的融资担保机构是绝对不允许高息揽储或变相揽储的,更不允许非法集资。而且正规融资担保机构由银监会、金融办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监管并发放牌照。目前,济宁融资性担保公司仅为44家。' G# B9 F0 Y" S( K+ |) @
经过调查发现,济宁地区投资担保行业存在以下四种运营模式:$ k8 E3 R, M& U
一、虚构以及过分包装投资项目,在项目背景上大做文章,宣传该项目是受国家政策支持,有产业引导政策,是什么民生项目等,比如农业、养老、种养殖、高新技术,有什么专利背景等,能获取国家专项补贴多少,或者短期内利润能达到多少等,但实际并不存在该项目或者过分夸大项目规模。# q0 i3 s: V' _& M8 Q* e
二、有实体项目,但是项目实体单一、经营管理不善,盈利以及自我造血功能非常差。这种公司在尝试走向正规化,但由于管理、理念、运作机制等不够完善,存在巨大风险,资金链一旦断裂,容易出现“跑路”事件。
: z# X1 `9 N& P0 q& i三、投资公司自身经营项目,但将项目作为诱饵,分别向多个投资者(包括个人、相关企业)进行融资,实行一女多嫁,将自身项目风险分摊给多个投资者。这种公司就像目前陷入资金周转困境的兖州、曲阜、泗水、宁阳某投资公司。
& N1 M% g4 T0 G2 n* d四、以帮投资者理财的名义非法集资,将资金归集后向社会上的个人或者企业发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利息差。因为投资公司不具备起码的放贷资质,也不具备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以及相关风控措施,在高额利息下,加重借款人负担,借款人资金周转不畅,导致还款困难,从而使投资公司无法收回本金,导致资金链断裂。
3 [, v# j6 M' ~1 `! V( N截至目前,济宁市的投资公司主要存在以上几种模式,且以直接吸收资金为主,基本不存在第三方对投资公司和项目方的监管,资金是否真正用到了项目方,投资者并不知情。综上所述,以上任何一种模式在诸多环节都存在风险和漏洞,且存在违法行为,诸多投资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举步维艰,面对每月要支付大量的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而无法支付后,即产生“跑路”行为。( A. f4 w9 D  V; V
  投资公司发展亟须政府规范监管和引导
" P  B3 m1 Q, `1 P根据相关法规,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只有权对银行业机构的金融活动实施监管,对企业、个人等社会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则无权介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对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并依照工商法规监管企业行为,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而政府的金融办是个临时的协调机构,没有行政执法权限;公安部门只有在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时才能实施立案侦查。因此,一些投资公司便利用监管上的空白,通过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和宣传误导,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 R) s/ V# Y6 Y* c* k从监管的角度来讲,投资公司属于普通工商类企业,不属于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这些投资公司正好处于监管空白地带。0 ~) v* E1 e( ?
据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目前济宁市登记在册的投资公司80%为私营企业。工商人士称工商部门只能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虚假出资、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地址等情况负有依法监管的责任。, X2 ^7 M: m8 @0 Q
投资公司到底该由谁来监管?专家表示,针对投资公司违法违规乱象,作为批准设立该行业的工商部门应该设立明确的准入门槛和具体标准,规范其运营管理模式,进行政策引导,加强经营监管,具体表现为:促使定期提交投资项目调查报告,公开、透明地定期披露自身财务信息,建立定期的第三方审计机制,或者联合其他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第三方监管等,同时也建议利用相关政策和平台进行多方对接:让投资公司发挥真正的金融投资中介作用,例如给民间投资者、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合法的、有效的、透明的优质项目或者中小企业,引入第三方担保或者监管,监管部门全程参与投资过程和多方对接,将风险控制到最低。% x' M4 p) T5 p) u6 }' R
而作为投资公司行业本身,首先要有自律、合规的行业精神,可推举出运营较为规范的公司作为行业领头人对自身进行梳理,进行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紧跟国家政策,紧跟市场经济,投资公司作为金融中介平台,真正服务社会上的中小企业,用好民间资本,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使大部分中小企业能立于市场不败之地,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上交更多的税收,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多赢并举的局面。0 D3 t. 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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