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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案件上网查询方法

发布日期:2016-03-05    作者:何青超律师
问:如何成为网站用户? 如果您是在最高法院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且在立案时留下了证件号和手机号,法院会为您开通诉讼账号,用于在最高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使用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等服务,系统会把账号名(账号名为证件号)和初始密码短信推送到立案时所留的手机号,然后 您就可以凭短信中的账号信息登录。


问:如何确保账号安全?
建议用户登录系统后,重新设置自己的登录密码,并定期进行修改,以保证诉讼账号的安全。


问:登录时证件号支持的种类?
若您是以个人身份办理案件,证件号支持的种类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若您是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身份办理案件,证件号支持的种类为组织机构代码。
若是以案件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案件,证件号支持的种类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哪些?各种渠道用户信息是否通用?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网站方式、手机app方式、手机wap方式、电子触摸屏方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
各种渠道的用户信息是共享通用的。即在任查询方式中修改的个人信息在其他查询方式系统中均有效。
文章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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