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具体约定,尚未签《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发布日期:2016-03-23 作者:宋长贵律师
答:《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实践中,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为办理过户手续之需要,大多约定双方再需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有效应根据双方的合意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如双方明确以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
如双方并未作出上述约定,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双方约定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对买卖关系予以确认。当事人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不影响原已成立的合同关系。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对同一标的又达成拍卖合同——能否再适用前合同的定金罚则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价款应当如何处理?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价款应当如何处理
- 对于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税费调整,当事人对调整后税费的支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如何处理?当事人可否以此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当事人事项的的签订方法
- 卖方在未与买方当事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另行出售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当事人分别签订了几份买卖合同,但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现当事人对于房屋成交价格产生争议,如何认定?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日海智能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富通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影响取保候审的主要因素
- ST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海*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取保候审为什么会收监
- 非法拘禁罪的定义、特点、法律后果以及预防措施
- 遇到法律纠纷,非要委托律师处理吗?
- 上海监狱律师会见全攻略(含预约电话及联系人)
- 监狱律师会见全攻略(含预约电话及联系人)
- 关于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有何规定
- 实达集团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索赔征集中
- 婚后房产一方擅自处分怎么办
- 先*环保索赔原因,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