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之诉和请求清算之诉能否在一个案件中解决?
发布日期:2016-05-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尽管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规定的理由也是考虑到解散公司之诉和请求对公司进行清算程序不同,是两个不同种类的诉讼,且存在先后顺序。但是从司法实践中考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股东之所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是因为股东间矛盾极深,自己没有办法化解。如果在判决解散公司之后再由公司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可能性非常低,最终还是需要另外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二是如果公司不能够自行清算,再由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导致社会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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