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债务欠条上加盖私章担责吗?
发布日期:2016-10-10 作者:李丹律师
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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