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合法利息怎么计算,张颖律师告诉您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张颖律师
1、个人之间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非个人间借款的,即使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借款利息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可见是否可以主张利息,最保障的方法是在借款时,借贷双方就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那么怎么约定利息最保障?
2
约定借贷利息有讲究
1、约定利息需要“白纸黑字”
到了法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够明确的,都会被认作是无息借款。这时出借人就再难要求对方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了。俗话说“白纸黑字”才有底,借款利息一定要写明。
2、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1)年利率未超过24%(即月息2分),法院予以保护。
(2)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起诉要求36%,法院只保护24%,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如果借款人已按36%主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履行了之后要求出借人退还多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法院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3)年利率超过36%(即月息3分),超过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其中24%仍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借款人已主动履行,当其起诉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时,法院予以支持。
(4)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不得主张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即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
3、利息不是想扣就能扣
尽管本金和利息都是人民币,但是在法律上两者属性可大不相同。在借款书写借条时最好不要事先约定要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这样的约定事后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当然,实际出借时也不能随意预先扣除部分利息,否则,事后维权法院只会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来认定本金。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
-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
- 工资与劳务费的区别
- 控告老赖“拒执罪”的三种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