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05-05 作者:石志忠律师
赵师傅在某公司上班,经常没有休息,加班加点工作,咨询一下法律上对于劳动时间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都是有规定的,即可以加班,但时间上有一定限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就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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