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7-05-12    作者:张梅律师
 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婚姻法》本身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又进一步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一方所有。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