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当事人会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发布日期:2017-06-05 作者:110网律师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有以下两种情况: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没有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存在过失或故意;本方的损害事实;本方的损害事实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要证明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本方的损害事实与机动车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2)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被告的过错;被告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被告如果认为原告应当对本方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证明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原告的过错;原告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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