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变更名称核准
发布日期:2017-06-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办理条件
公证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县、不设区的市设立公证机构的,冠名方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本县、市名称+公证处;
2、在设区的市或其市辖区设立公证机构的,冠名方式为:省(自治区)名称+本市名称+字号+公证处;
3、在直辖市或其市辖区设立公证机构的,冠名方式为:直辖市名称+字号+公证处。
4、公证机构的名称,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公证机构的名称,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5、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并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的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
6、公证机构名称的内容和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
申请变更公证机构名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公证机构名称的申请;
2、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意见;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核准。核准变更的,报司法部备案。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和上传申请材料,可将申办材料邮寄至当地受理机构;
2、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将纸质申请材料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3、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核准。核准变更的,报司法部备案。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核准
承诺期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核准办事窗口
公证管理业务办理窗口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14楼公证工作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86350153
交通指引: *** 最近的公交站
雕塑公园站 430M;停靠线路:189、278 、36 481 481循环线、543、544、546、547 、561、66 、706、76A、 76、810、864 、大学城1线、夜32、 夜9
广园新村站 600M;停靠线路:175、179、181、182、189、199、241、24、257、265、273、278、298、32、38、46、540、60、63、805、810、921、高峰快线17、高峰快线4、旅游3线、夜35
中医学院站 630M;停靠线路:101、103、105、124、181、182、185、186、187、244A、244、244快、244、24、251、254 、257、265、273、280、284、34、38、470循环线、58A、58、805、807A、807、87、886A、886、高峰快线5、夜22、夜40
*** 最近的地铁站
三元里站 车程:1.6KM A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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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火车站 车程:3.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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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园客运站 车程:2.6KM
广州省站 车程:3.8KM
广州市站 车程:3.8KM
流花车站 车程:3.8KM
*** 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车程:31.1 公里 – 大约 27 分钟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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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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