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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

发布日期:2017-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变更姓名 办理部门: 公安分局
办理窗口: 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 85141216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18岁以下未成年人改姓名 模板下载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 模板下载

申请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4、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在校大学生出具学校同意更改姓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随父或随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的出具)(原件);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8、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出家或还俗的证明(出家或还俗的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9、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公安办证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民警初审通过,开具《户口受理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户口受理单》到办证窗口查询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可继续换发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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