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10-17 作者:许仙凤律师
1、客体要件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主要不同之处是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这一特殊的犯罪工具,整个诈骗活动紧紧围绕信用证为中心而展开。主要表现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
(3)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这是指以上述3种方式之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开证申请人利用 “软条款”信用证,即“陷阱”信用证,单方面解除开证行保证付款的责任,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主体要件
信用证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只要实施了信用证诈骗行为,均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之中,故这里的自然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信用证诈骗罪如何处罚
1、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从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各种情况来看,诈骗分子的行骗对象主要是我方出口企业,而受害者还涉及出口方银行和工贸公司。所以出口企业或工贸公司在与外商签约时,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彻底杜绝有损利益的不平等、不合理条款,如“预付履约金、质保金,拥金和中介费条款”等,以免误中对方圈套, 破财耗神。一旦牵涉信用证诈骗罪,及时联系专业的刑辩律师,挽回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ST路通索赔条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相关事项公告
- 威创股份索赔范围,发布定期报告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
-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富通信息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取保候审的不同结局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 拆迁时怎么和拆迁方谈判
- 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责任与当担
- 普*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榕*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你要有一个医生朋友,还要有一个律师朋友,真的需要吗?
- 买房子多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 ST鼎*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航高最新索赔公告,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