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约定户口问题,你就亏大了!
发布日期:2018-01-22 作者:张颖律师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支付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律师提醒:购买二手房,应对户口迁移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户口迁出问题提起诉讼,因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对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将户口迁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但买受人以出卖方逾期未迁出户口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应约定买房户口迁出问题,如未约定,诉讼中买方提出,法院可能以“非属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为由不予支持。所以,广大消费者在买二手房时要对户口迁移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对户口迁出的约定,应注意到该住处除出卖人以外是否存在其他近亲属或亲属的户口,在迁出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违约责任应当对此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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