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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说法: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发布日期:2018-05-05    作者:110网律师
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郑君: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

对于非法聚集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抵制,更不能进行资助,否则将会构成犯罪,那么什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关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杭州刑事律师整理了关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是社会秩序。

客观要件

1.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

多次通常是指三次以上,时间间隔没有规定,按照立法意图仍可理解为一年内三次以上;

2.被组织者、被资助者有非法聚集的事实发生

如果本罪追究未遂的话,就不要求实际发生了非法聚集,只要行为人已着手实施非法聚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也可构成本罪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对于本罪是否存在未遂,个人倾向于无需设立这种形态,因该罪本来就是情节犯,且只有一个量刑档即三年以下。

3.扰乱社会秩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根据该构成要件,聚集如果是合法的,即使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或许会构成他罪,但不构成本罪。[2]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构成本罪的是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人。

三、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组织、资助非法聚集行为后果严重,甚至会构成犯罪。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杭州专业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第七十二刑事律师说法:什么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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