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能否主张误工费?
发布日期:2018-05-15 作者:赵双剑律师
律师认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审判实务中,一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当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超过16周岁,而且有证据证明已经参加工作,当然可以主张误工费。
此外,律师在平时接待交通事故当事人时,经常会遇到这类的问题,就是未成年人没有误工费,但家长陪床产生了误工费,对此,律师解答,对于家长的“误工费”损失可以得到补偿,这类的损失在法律上叫陪护费或护理费,在起诉时可以护理费名义主张,其举证方式同误工费相同。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误工赔偿 2个回答0
- 退休人员受到人身损害可以主张误工损失吗? 1个回答0
- 退休人员受到人身损害可以主张误工损失吗? 1个回答0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个回答0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
-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