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单位可要求职工赔偿?真有这种说法呢!

发布日期:2018-06-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3月21日,来蓉务工的邓先生来电咨询称,今年2月的一天,他在工作中因操作失误损坏了车间一台机器,修理费花了3000元。公司领导表示,要在其每个月工资中扣500元,直到扣够为止。邓先生问:哪些情况下,单位可要求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邓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胥强,他认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胥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罚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以上两种情况看,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即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并且有实际损害行为的发生。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