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承租人权益该如何保障
发布日期:2018-07-13 作者:沈玉潮律师
虽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是由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获得征收补偿费,但是由于房屋征收补偿,承租人的利益会受损,因此是有权利获得补偿的。首先需要明确为公房承租人还是私房承租人,两者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1. 公房承租人
公房分为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在实践层面,为了保障公房承租人的生活水准,各地方都结合当地情况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往往采取先房改再征收等措施,切实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您可依照当地具体规定的补贴办法,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征收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征收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房改政策购房”等。
2. 私房承租人
私房承租不同于公房承租,私房承租是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而言,私房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以下几种:
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由于被征收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因此征收造成的搬迁费应由出租人让渡给承租人。
装修装饰补偿: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的,承租人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由承租人作经营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就因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请求赔偿。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征收人确实将上述费用予以补偿的情况下,如果是将上述费用补偿给了被征收人,那么您可以以民事诉讼要求被征收人返还费用。但是,如果征收人并未向您或被征收人提供此类费用,那么您可以选择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对方恶意拖欠债务应该怎么维权?
- 数据合规对数据资产入表全流程的核心重要性
- 律师数据团队成数据交易所服务商鼎力为数据资产化保驾护航
- 哈尔滨成立数据发展集团加速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首笔数据资产融资落地
- 辽宁省首笔数据资产落地及沈阳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成立
-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限制
- 遗产继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ST恒*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赔征集中
-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解决
- 代位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中
- 18岁女生敲诈勒索2未成年人获刑!
- 300427红*股份收正式处罚后,谢律师团队已代理多批立案
- 公证遗嘱效力问题
- 最高法司法《解释》文本中出现了低级错误
- 什么是一裁终局?哪些情形可以使用一裁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