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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否免除医院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8-08-13    作者:宋建海律师
患者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否免除医院的责任?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参考  两高法律资讯

【基本案情】

     原告在手术前多次检查均确定为左侧卵巢囊肿(为单侧病变),但术中将右侧切除,无证据加以证实是病变器官,属不正常医疗行为。医院术前切除原告右侧卵巢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原告误以为摘除的是左侧卵巢。原告出院后,感觉症状不见好转,到医院复检时才发现病变卵巢并未切除,已构成对原告身心健康的侵害。经鉴定,被告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裁判要点】

     在手术前,医生有充分说明义务和告知义务,患者具有知情同意权。本案中,医院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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