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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琐事争吵 丈夫大打出手致妻轻伤获刑

发布日期:2018-10-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刘娇佑)  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本是常有之事,双方互相体谅,矛盾也便烟消云散。但是,福建省大田县一男子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却无情动手殴打自己的妻子,造成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5月的一天,郭某与妻子林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郭某将林某摔倒在地并拖曳,用拳头殴打林某头部、面部、手臂等处,造成林某额部头皮血肿,右侧额骨骨折。当晚,郭某将林某送往三明市第一医院治疗。经大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7月,郭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案发后已赔偿林某医药费等损失计人民币3500元,取得了林某的书面谅解。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郭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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