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你还会忍气吞声?合理延期之外开发商需赔钱
案例简介:开发商逾期交房308天,业主联合起诉
程先生在2015年2月16日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在密云开发建设的一处楼盘住宅。按照合同约定,地产公司应于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的楼盘建设进展十分缓慢,根本无法按期交房,于是程先生联合了有相同遭遇的几十位业主,在这段时间内不停地跟开发商讨要说法,因为这件事双方屡次三番的争吵不休,最后实际交房日期还是拖到了2016年11月4日,逾期交房长达308天。
针对将近预期一年才交房,开发商除了口头表示歉意外,没有其他任何赔偿,最后程先生一按照协议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90天的,业主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按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可是开发商除了表示歉意外,拒绝任何要求赔偿的要求,反而罗列了一大堆自己的困难,无奈,协商无果后,我们代理程先生起诉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院判决: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程先生支付违约金。但在违约金支付数额上双方存在争议。最终,法院判决扣除了合理的延期时间后,判令开发商给付程先生逾期交房违约金20万元。
律师说法:遇开发商逾期交房,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购房商品房,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查询开发商许可证,主要是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五证齐全的才能购买!
很多购房人热情有余理性不足。有的购房人没有验证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与其签订预购合同,为纠纷产生埋下隐患。有的业主因落户、入学以及投资转卖迫切需要房产证,而开发商又迟迟未能办理,不得不诉诸法院。购房是人生大事,所以一定要谨慎行之,遇到开发商侵犯自身利益的行为,得学会用法律来替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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