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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人爱写这 借条!

发布日期:2019-04-16    作者:张颖律师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提醒:如果不是当面书写的借条,一定要在你在场时当面签字,哪怕已经签名,那么也让他再签一遍,否则后患无穷!



3、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4、 签名用绰号或签名模糊

借条各项信息之中,借款人的签名最为重要。一般来讲借条上需要写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姓名后面最好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为了防止借款人用昵称或假名,签字是最好让借款人在姓名上按手印,因为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现在市面上有一种“自动褪色魔术笔”,有这种签名过段时间字迹就会消失或者变得模糊。在写借条时,最好自带笔墨。

提醒:用自己的笔,认真核对身份信息。


5、借款不写利息

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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