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支付保证金未退回法院法官耐心调解息诉讼

发布日期:2019-05-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玲)周某承接一项目,被告吴某要求原告缴纳50万元保证金,后因各种原因项目未发包给原告引发诉讼。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原告周某诉被告吴某、刘某合同纠纷案,被告吴某于2019年5月6日之前一次性返还原告周某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5万元。本次案件纠纷全部了结,双方当事人之间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15日,被告刘某以某项目为由,要求原告承接这项目缴纳50万元保证金,并要求原告周某将该笔款项支付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原告依约将50万于2017年4月16日及17日分两次支付50万元给被告指定的古某账户。双方约定,该笔保证金于2017年7月15日无条件退还给原告,但之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将项目发包给原告,为此,原告多次找两被告要求退回保证金,两被告均已各种理由拒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退还保证金50万元并按月息2分支付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还清保证金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上述协议,纠纷得以解决,大大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杨文煌律师
广东东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