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广东丰顺一“累犯”男子抢夺财物“六进宫”

发布日期:2019-08-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谢碧娟)  在十几年的时间内,一“累犯”多次实施侵财型犯罪,后又连续7次抢夺财物,近日,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被告人罗某森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从20岁左右开始,罗某森走上犯罪道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2002年5月,罗某森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5年1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6年3月,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9年6月,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0年8月30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于2018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罗某森不知悔改,在2019年1月25日至2月9日期间,驾驶一辆摩托车连续在丰顺县汤坑镇实施飞车抢夺7次,共抢夺现金2170元、四部手机以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

  2019年2月15日,丰顺县公安局民警将罗某森抓获,依法将手机和挎包等物品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罗某森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坦白交代,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案发后部分财物已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