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开庭审理一涉恶案件 7人受审
发布日期:2019-09-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诉机关指控:王纪武为了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釆取一系列手段,软硬兼施,给当地纺织企业和其他从事废丝收购的人员施加心理压力,形成心理强制,强迫纺织企业将废丝出售给他、强迫其他废丝收购人员退出十字开发区市场。
具体犯罪行为:通过十字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到企业“打招呼”,让企业向其出售废丝;到企业进行“自我介绍”,声称自已和十字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关系好,有事可以帮忙解决,如果将废丝卖给他人,便会恶意举报;安排被告人戴召旗、叶文龙、叶文基、朱开学、王纪红等人到厂区“巡逻”,彰显“实力”,发现企业将废丝卖给他人,或者有他人收购废丝时,便会威胁、恐吓、阻拦、追逐、聚众造势;向企业明示被告人戴召旗、叶文龙、叶文基等人的违法犯罪经历;安排王纪红拍摄企业污染照片,以举报污染相威胁等。同时,王纪武在收购废丝时,为了谋取利益,不择手段地压低价格、克扣重量,低价进入,高价卖出。
经查,王纪武等人共实施强迫交易行为10次,强迫交易数额累计421678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纪武、戴召旗、叶文龙、叶文基、朱开学、王纪红、陈开华,以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和一定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被告人王纪武、戴召旗、叶文龙、叶文基、朱开学、王纪红、陈开华,以威胁、恐吓、拦截、追逐、恶意举报等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强买商品、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被告人王纪武在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恶势力犯罪的主犯;被告人戴召旗、叶文龙、叶文基、朱开学、王纪红、陈开华,根据王纪武的组织、策划、指挥,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的其他成员,属从犯。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
因案情复杂,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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