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法院弋江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外资企业民事纠纷
发布日期:2019-10-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原告是被告聘请的临时工,领取计件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月8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中午11时左右,原告去被告食堂吃饭途中不慎摔倒,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外踝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并需要二次手术。被告支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但对其他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认为其在被告处工作期间受伤,被告应予以赔偿,曾于2019年7月18日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因原告已年满60周岁,该局于次日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后原告诉至南陵县法院,要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7204元,被告抗辩称原告不是在工作地点、不是因工作事由受到的伤害,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双方矛盾较大。
为妥善解决争议,承办法官方进主动来到被告公司的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勘查,并在查明事实、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当场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释法析理和对赔偿项目的逐一法律分析,争议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一起长达数月的纠纷圆满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 一起民事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在民事调解书签字后被告给原告88000 1个回答0
- 我是湖南人,13年与人有一起民事赔尝纠纷,目前我和老婆银行卡已被法 1个回答0
- 这个民事纠纷构成刑事责任了吗?如果经法院审理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 1个回答0
- 外资企业劳动纠纷 2个回答15
- 澧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纠纷赔偿案是否办德妥当?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