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多久?

发布日期:2019-12-12    作者:谢保平律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其中一方就会觉得继续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于是就会提出离婚。好的婚姻生活的如同蜜糖能够滋润夫妻两人,然而坏的婚姻却是枷锁,压的让人窒息。可是当你想摆脱这个枷锁对方却不同意时该怎么办呢?下面由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为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如果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在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时候,想要离婚的一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才行。起诉,其实很简单,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准备好,直接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填写起诉的材料,并将有关证件、证据拍照上传,然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就可以了。
        然后等通知开庭、调解、判决。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自然不是我们能左右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以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认为我们实在是没有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理由了,两个人之间实在是不能过了,才有最大可能的判决准许离婚。
        第一,婚前感情基础方面。从认识、订婚到结婚这一段时间,比如认识时间较短、接触较少、联系不多、不在一处工作等等,以及是否是自由恋爱、恋爱时间长短、恋爱期间的关系等,这些方面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基础不够好。感情基础不好,也是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方面。
        第二,婚后感情方面。可以从婚初的关系好坏上,双方平时关系好坏上,双方发生争吵发生矛盾的原因以及发生矛盾的解决上,双方分居情况及分居原因上,双方分居之后对方的态度以及有无积极采取和好措施上,等等这些方面来重点论证。这个主要是说明,婚后感情的发展、破裂的过程,也能同时来说明对方对待婚姻的态度以及发生矛盾后的做法。
        第三,个人陈述上。既然是坚持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就要鲜明、准确的说明自己的态度,对感情、对婚姻、对是否能和好等方面,坚决鲜明的态度也很重要。不能左右为难、不要模棱两可,在法庭开庭审理阶段,要坚决的要求、明确的说明。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会受感染,虽然不见得要左右法官们的判断,但积极、坚决、鲜明的态度,总是容易感染别人的。但不建议装可怜,如果真有可怜的事情,需要说的话,声情并茂自然好,但若没有或者没那么悲催也不要装,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即可。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多久?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一般民事案件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由于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比较简单,都会适用简易程序也就是3个月结案。
        第一次起诉判决不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原告方都不会上诉,而是等待六个月后再起诉切忌,两次诉讼之间必须间隔6个月。如果不够六个月,法院是不会再次接收你的离婚案件的。
        过了6个月,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法院一般都会先组织双方调解,看看有没有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如果调解不成,一方不同意离婚,这个时候法院就需要综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原被告双方的陈述意见综合认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解,如果破裂才可能判决离婚。再拿到判决书后,各方当事人都有可能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当然经过两次起诉法院判决不予离的案件也有很多,这个时候你就得继续准备证据等待第三次起诉了。
        在起诉过程中还有可能遇到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这个时候就得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60天。而且公告送达的案件由于被告未到庭,都是原告一家之言法院的在判决离婚时都非常慎重。
        如果公告送达的案件很难判决离婚的话,不防考虑可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如果被告人确实是长时间下落不明,上述两个程序也是必须的程序。一旦法院确认被告人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就自动消除了。

        以上是对“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多久?”问题的解答。结婚不易,离婚需要谨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面临感情破裂却又无法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候,欢迎联系离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微网测试号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