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变更抚养权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2-25    作者:张颖律师
一、变更抚养权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变更抚养权办理流程怎么走  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变更抚养权原告答辩状如何写  每个案子具体情况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答辩状范本:
  (一)儿子的抚养权归我,我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与年*月1日在历下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子***由我抚养。该协议是我和被答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经民政局登记备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遵守,儿子由我抚养,我不同意由被答辩人抚养。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三)被答辩人没有抚养孩子的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利于孩子成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