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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信披违规被罚引索赔诉讼,适格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发布日期:2020-01-03    作者:胡清律师
12月26日,辉丰股份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号)。江苏监管局对辉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认定其存在主要如下违法事实:
        一、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二、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
        三、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辉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不同的罚款。

        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朋友:辉丰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罚,现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委托律师代理索赔诉讼。依据《证券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司法实践,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3日前买入且在2018年4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辉丰股份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有望起诉获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或能挽回经济损失。
参与索赔需要准备的材料:
        1、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辉丰股份股票完整的对账单,打印后需盖章,页数多的加盖骑缝章(对账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第一笔买入早于2017年1月1日则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印)。
        2、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证明并盖章。(注:若对账单能完整显示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号等基本信息则不需要打印)
        3、前往附近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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