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域管辖,我国对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0-01-09 作者:方乐律师
所谓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具体来说,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
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和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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