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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怎么发放?关于病假医疗期……

发布日期:2020-02-07    作者:吴君瑜律师

病假工资怎么发放?关于病假医疗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形势严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除了关乎个人生命健康,与企业、劳动者利益也悉悉相关,在此特殊时期相信患者、疑似病人的病假权益能得到保障。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员工病假的医疗期如何计算,病假工资怎么发放,企业经营者也有必要有一定了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如下归纳: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解答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工资怎么发放? 
        深圳地区依《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有多长? 
        对此《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和第三条有明确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所以员工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与总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做得越久的,可以享受更长医疗期。 
        四、医疗期累计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五、医疗期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文件里规定 
        (一)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二)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如果职工的医疗期是三个月,在六个月内没有休完三个月病假,但医疗期过后仍需休病假进行治疗的,该员工是否还可以享受病假?如果可以再休病假享受病假工资,还可以享受多长医疗期?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本人就经办过因此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员工以企业没足额发放工资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是如何裁决的,本人后面会根据真实案例再发文一篇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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