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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没有立遗嘱怎么继承遗产?

发布日期:2020-06-02    作者:霍克法律律师
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种安慰,但也可能成为亲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现实生活中,因遗产继承闹得形同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独生子女难道就可以高枕无忧吗?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讲清这个事儿,赶紧往下看吧↓
独生子女≠唯一继承人
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在我国,遗产的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专门设立遗嘱 一般都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
如无有效遗嘱,遗产将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则由在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虽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不一定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父母房产与谁有关?
小丽父亲过世时奶奶在世,因此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小丽和她的母亲、奶奶同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参与遗产继承


        小丽奶奶过世后,她的遗产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小丽大伯、二伯和姑姑通过转继承的方式可以分得小丽父亲的这部分房产所以,小丽无法单独继承这套房子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都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

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产所有权证)、契证, 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 
        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依法继承房产免征个税?真的! 
        可能不少朋友都在疑惑前段时间网络上疯传的“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用交税啦”是真的吗?不用怀疑了,是真的!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公告
对个人受赠房产的相关问题 进行了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 ,子女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 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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