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引入公职常识
发布日期:2020-06-29 作者:朱明胜律师
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程序中,法院在无效宣告请求人自主决定的对比文件结合方式的基础上,依职权主动引入公知常识,以评价专利权的有效性,并未改变无效宣告理由。有助于避免专利无效程序的循环往复,并不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在依职权主动引入公知常识时,应当在程序上给与当事人就此发表意见的机会。由于公知常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均知悉和了解的,因此在专利无效案件行政诉讼程序中,法院在无效宣告请求人自主决定的对比文件结合方式的基础上,依职权主动引入公知常识,以评价专利权的有效性,并未改变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亦无不公。且有助于避免专利无效程序的循环往复,并不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在依职权主动引入公知常识时,应当在程序上给与当事人就此发表意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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