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哪些规
发布日期:2020-07-03 作者:程智华律师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医疗责任事故处理条例 1个回答5
- 您好 麻烦问一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 3个回答0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否作为行政处罚机关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情 1个回答0
- 军队医院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0个回答10
- 医疗事故处理与赔偿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
-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哪些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包括哪些?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以什么形式提出?
-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哪些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哪些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以什么形式提出?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以什么形式提出
-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什么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