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

发布日期:2020-08-17    作者:杜红涛律师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于近日出台并试行,规定返还彩礼时,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返还。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地区彩礼数额水涨船高,彩礼名目不断翻新,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彩礼攀比之风愈演愈烈。更可怕的是,一旦婚约解除,极易产生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今后这一现象将会在河南商丘得到有效遏制。《指引》明确规定,返还彩礼时,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返还。《指引》规定彩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及价值较大的首饰、电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财物。对于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小额财物及特殊意义的金钱等则不认定为彩礼。 
        《指引》的出台,强化了法律约束,能更为有效地依法治理“天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对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指引》既明确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彩礼返还的形式等,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而且可以让打着彩礼幌子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提高,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可以说《指引》不仅是对婚约财产纠纷统一裁判尺度,也是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婚约男女双方增强法律意识,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经营和睦融洽的家庭关系,减少因彩礼问题引起的矛盾纷争。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