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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强行停电造成承租人损失,赔偿归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

发布日期:2020-08-31    作者: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解答:应归实际经营者,即次承租人。如下面这个案件,房东强行停电,承租人起诉并获得了10万损失赔偿。次承租人认为自己是实际经营者,起诉承租人返还,法院就判决支持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林某主张的100000元赔偿的问题。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民终X号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及做出的认定,其中100000元赔偿是因沙某厂停电造成的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的经营损失。虽高某为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的工商登记的经营人,但根据高某的陈述及证据证明,该部分损失发生的时间段内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的实际经营人应为林某,则该部分实际损失应由权益受到损害的实际经营人取得即林某取得该部分补偿。另,因高某及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已就该部分赔偿向实际侵权人沙某厂主张,并得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则高某取得的该部分赔偿应返还给林某。因此,法院对林某主张的100000元赔偿,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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