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经许可的图片,即使是未盈利,也构成著作权侵权
发布日期:2020-09-09 作者:崔新江律师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底稿、公证书、合法出版物、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作品的著作权的证据。
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30张涉案图片作为文章配图使用,该行为使不特定的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图片,侵害了原告对涉案图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鉴于被告已经删除涉案作品,原告撤回了第一项诉讼请求,本院不再进行处理。
关于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由于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及被告的违法所得,故本院综合考虑涉案图片数量、拍摄难度、作品独创性、拍摄成本、许可使用费、侵权人主观过错、侵权图片使用方式等因素酌情确定经济损失。
原告还主张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取证费,但未提交相关票据,结合原告取证方式和特点,本院酌情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借钱还钱,先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 华*电子(600360)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奥*最新索赔公告,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替人代持股有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