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拆迁安置案例 >> 查看资料

村民正和家人过端午节,获悉房屋被强拆了……

发布日期:2020-10-30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的房屋面临征收,但是李某认为补偿不合理,就提起了诉讼。在诉讼期间的端午节当日,李某正和家人过节,获悉房屋遭到强拆。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请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在庭审中征收方辩称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误拆了……今天,京平律师跟大家一起来看这个案件。
        李某在山东省某县拥有房屋一套,并持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因旧城区改建工程需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征收方”)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李某所有的房屋位于此次征收范围内。 
        2018年12月5日,征收方向李某送达了《协议签订通知书》、《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分户评估报告》,李某认为补偿不合理,拒绝签收。随后,征收方对李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19年5月27日,李某对征收方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提起诉讼。 
        可是,在诉讼期间,即2019年6月7日端午节当天,李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 
        李某认为征收方作为征收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征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李某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提起诉讼期间,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拆除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李某房屋,严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将征收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征收方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征收方辩称,其并未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李某的房屋;另外,由于整个楼所有住户的房屋已经全部腾空,所有门窗也已经全部拆除,李某的房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再加上当时安置区建设施工单位已经进驻,不排除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错误拆除的可能性。因此,应当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李某的起诉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征收方作为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虽然否认其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但由于在征收范围内存在对其它被征收房屋拆除的行为,征收方具有拆除李某涉案房屋的动因。诉讼中,征收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是谁实施了拆除行为,也未提供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 
        法院还认为,由于法院已经受理了李某针对征收方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征收方应当在法院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判后,再继续依法进行相应的征收补偿工作,但是征收方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尚未作出裁判前实施了拆除行为,行政程序明显违法。最终法院判决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对于该案, 律师认为,即使如征收方答辩所称,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错误拆除,施工单位也是受征收方委托从事的施工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亦应由征收方承担。另外,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情况紧急,否则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律师还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拆迁时,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征收方是否依法履行了征收程序,特别是遇到征收方强拆时,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咨询,了解自己在整个程序中合法利益所对应的法律、政策如何,避免后续陷入被动。 
        欢迎各方转载,请务必尊重原创,标明文章原出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91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