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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与抢劫罪

发布日期:2020-12-01    作者:单义律师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夺罪是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侧重于夺的动作,以夺的行为快速从别人的手里非法取得财物,抢劫罪侧重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压制住他人的反抗,从而非法取得他人财物,如果在抢夺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毁灭证据或者隐藏赃物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压制住他人的反抗的方法,则突破了抢夺的界限,应当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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