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能再分割吗?
发布日期:2021-08-30 作者:孙宇光律师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可不可以在要求分割,离婚时一方有隐匿的财产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如果离婚已经完成又发现了隐匿财产,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隐匿的财产。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呢?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
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等;
2、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获得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5、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隐匿的共同财产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这点大家要注意。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熟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仁*控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与重整提示性公告,搜谱征集中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