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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Y先生、L女士成功退回广东清远某商品房定金2万元

发布日期:2022-01-07    作者:陈旺律师

2021 年 7 月 4 日,Y先生、L女士夫妻二人前往清远某楼盘看房,销售人员不断以楼盘利好消息劝说夫妻二人购买,俩人有了认购意向,遂支付了2万元款项,并签署了认购书。
回到家后,两人才发现认购书上提及的买卖合同等一系列文件自己从未见过,销售人员也从未向两人提及,但认购书上却约定俩人已经阅读并了解了其中的内容且无异议。夫妻俩人为此感到非常担忧,多次在线上联系销售,希望可以发送这些文件给他们查阅。销售告知夫妻二人,通过线上向客户发送合同等文件是违反公司规定的,所以不能提供。7月25日,夫妻二人抽空再次前往售楼部,希望更详细的了解该项目,并查看合同等文件,查阅后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夫妻俩人当即提出异议,但开发商告知二人必须按照现行模板进行签约,所有购房者都是如此签署的,如果夫妻二人坚持异议,就是没事找事。俩人气愤不已,提出退房。开发商告知二人,退房可以,但定金没收。夫妻俩难以接受,大闹售楼部,甚至报警,但最终也没能拿回定金。夫妻俩深知仅凭自己的力量,追回定金,于是找到我们团队,希望委托我们帮其追回定金。
接受委托后,我们认真了解了事件经过,收集证据,在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后,开发商于12月6日答应退款,16日夫妻俩收到全部退款。c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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