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拆迁安置案例 >> 查看资料

黄浦区蓬莱路地块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作者:方燕律师

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黄浦区蓬莱路地块(678、682、684、685、686、688、690、694、703、704街坊)房屋征收范围(旧城区改建范围)已经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旧城区改建范围)为:东至柳江街、河南南路,南至尚文路、先棉祠街,西至中华路、南文大厦,北至复兴东路、梦花街,详见附图。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
    一、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
    1、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货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2、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
    3、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4、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5、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暂停期限: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9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本文摘要:黄浦区蓬莱路地块,678街坊,682街坊, 684街坊,685街坊,686街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