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J女士、Z先生成功退回四川眉山某商品房定金5万元
发布日期:2022-04-21 作者:陈旺律师
2022年1月11日,J女士前往眉山某楼盘看房。销售人员不断以教育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升值空间大等各种楼盘利好消息劝说J女士购买该物业。J女士在销售人员的劝说下,交了5万元定金,并代替丈夫Z先生签署了认购书。
事后,J女士与丈夫分享了购房事件。Z先生立即从外地回到眉山,亲自己前往楼盘再次查看J女士所认购的房屋。经过现场查看,Z先生发现J女士所认购的房屋不仅朝向主马路,而且在马路对面正对房屋的地方就是加油站,这不仅是噪音打扰日常生活,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过商量,夫妻俩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次日,夫妻俩再次来到售楼部,表明了自身的担忧,表示想退房,希望开发商能退回所交定金。得知夫妻人的意图后,销售人员立即转变态度,告诉夫妻俩,不利因素已经公示了加油站的存在,是J女士在看房时自己忽略了重要信息,现在想要退房的话,定金将不予退还。J女士心中觉得很是憋屈,售楼部现场展示了那么多东西,自己肯定不可能一一过目,而且销售介绍房屋时,只提利好因素,关于不利因素只字不提,造成现在的局面绝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责任。夫妻俩多次试探,但开发商态度始终强硬,不肯退回定金。为了挽回损失,夫妻二人找到了我们团队,并委托我们帮他们拿回定金。
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前往当地,了解案件始末,调查取证,研讨方案。经过交涉,开发商最终于3月8日答应退回定金,3月14日,夫妻俩收到退款。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农村建房房主过世,工程欠款由配偶承担,还是由继承人承担?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愿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 签约后交付前房屋变“凶宅”,谁该担责?
- 原告王某与被告黎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